國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主要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摩臣2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符合相關條件的,享受工作生活補貼、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考學升學等優惠政策。 (2)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由政府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3)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 (4)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優先錄取;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 (5)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發城鄉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和農村公共管理及社會服務工作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 國家對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並享受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服務。 (2)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1)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降低註冊門檻,創業地應按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 (2)對高校畢業生在整個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3)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畢業2年以內從事個體經營時,自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可免交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