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摩臣2紀律檢查委員會
工作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摩臣2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紀委)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4️⃣,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紀委🤷🏽、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加強高等摩臣2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等規章製度和要求,促進摩臣2紀檢工作製度化😯、規範化🍼🫴🏻,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充分發揮摩臣2紀委的職能作用,結合摩臣2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摩臣2的中心工作為根本宗旨,監督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摩臣2的貫徹實施,堅持和推進反腐敗工作任務的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嚴治黨🔀。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為摩臣2的建設和發展保駕護航。
第三條 摩臣2紀律檢查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嚴治黨的原則,民主集中製的原則,黨員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的原則。
第四條 摩臣2紀委在上級紀委和摩臣2黨委的雙重領下,
依法依規依紀,紮實做好各項工作。
第二章 組織設置
第五條 摩臣2紀律檢查委員會由摩臣2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紀委由5-7人組成👩🏼💻,原則上與黨委班子同步換屆🤦🏽♂️。各二級黨組織設紀檢委員。
第六條 摩臣2紀檢辦公室是紀委的辦事機構,協助摩臣2黨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紀委工作職責
1.擁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摩臣2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貫徹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協助摩臣2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3.協助摩臣2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加強對摩臣2黨風廉政方面情況的調查研究,向摩臣2黨委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黨風廉政製度🤵🏽♂️。
4.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日常管理監督責任🧔🏼♀️。
5.開展黨的紀律教育👷♂️,加強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營造摩臣2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6.指導各黨總支𓀘、黨支部進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7.受理處置黨員群眾的檢舉舉報;做好紀檢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8.抓好紀檢幹部隊伍的自身建設🌚,協助黨委全面負責摩臣2紀檢幹部的配備工作👨🏿🌾。
9.承辦上級紀委交辦的有關紀檢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 議事規則
第八條 議事範圍
1.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摩臣2黨委有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摩臣2實際,研究製定實施意見👉🏻。
2.討論、審議紀委年度工作要點、工作報告等文件💴。
3.討論和修改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方面重要規章製度🦹🏽。
4.通報紀檢工作的重大事項🥒。
5.按規定權限,聽取重要案件查處情況的匯報🪒👨🏻🍼,根據有關規定討論決定對有關違紀黨組織、黨員的處理意見等。
6.其他需要由紀委會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
第九條 議事規則
1.紀委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經紀委書記同意可隨時召開。會議由紀委書記召集並主持。紀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紀委副書記召集並主持會議🉐。
2.紀委會議出席成員為紀委委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紀委委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紀檢重大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紀委委員到會。紀委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須在會前向紀委書記請假。
必要時🦧,可召開紀委擴大會議👨🏿✈️,吸收有關同誌列席,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3.紀委會議議題由摩臣2紀委書記提出🌮,也可以由紀委其他委員提出,經紀委書記綜合考慮後確定。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紀委書記和紀委委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4.紀委會議議題實行一事一報製度🤵🏻♀️,議題相關材料,應提前提交學院紀檢辦公室,會議有關材料可提前送達各位委員。
5.紀委會議按既定議程逐項進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一般不臨時動議議題🦡🍐。
6.紀委會議議事和決策堅持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製原則,討論黨員幹部等違紀案件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紀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或決定。如對重要問題發生較大意見分歧𓀇,雙方人數較接近時,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醞釀後再提交下一次紀委會議討論🦴。紀委書記應當最後表態🥷🏼。
7.紀委會議討論決定重要事項時應當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根據討論和決定事項的不同,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紀委委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紀委委員的意見可以用書面表達,但不得計入票數✤。會議討論和決定多個事項,應當逐項表決。緊急情況下不能及時召開紀委會議決策的,紀委書記、副書記或者其他紀委委員可以臨機處置🧛🏿,事後應當及時向紀委會報告並按程序予以確認🧑🏿💼🧑🏭。
8.紀委會議決議分為以下幾種:批準或通過;原則批準或通過,按要求作相應修改後實施或發布;暫不形成決議,另行研究🙋♀️;不予批準。
9.紀委會議議題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10.紀委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適合公開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公開。對需保密的會議內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定,參會人員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11.紀委會議由紀檢辦公室安排專門人員如實記錄,並根據會議精神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紀委書記審核簽發。
第十條 以紀委名義發出的各類文件⚗️🧑🏻🏭,需經紀委書記簽發。
第五章 紀委委員分工聯系二級單位製度
為進一步推進紀檢工作的製度化和規範化,充分發揮摩臣2紀委委員的作用,特製定紀委委員分工聯系二級單位製度,強化紀委委員對各二級單位的指導。
第十一條紀委委員分工聯系二級單位的工作職責
1.督促聯系二級單位貫徹落實上級紀委和學院黨委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和要求,及時向紀委報告聯系二級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2.了解聯系二級單位的日常工作、活動,通過走訪、調研、座談🧑🏫🈺、參會、線上聯系等方式,參與聯系二級單位的常態化工作🅰️,及時提出建議和意見。
3.指導和督促聯系二級單位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工作,協助調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
4.督促聯系二級單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指導和參與聯系二級單位黨風廉政文化宣傳教育活動。
5.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反饋群眾對聯系二級單位的黨員幹部的反映和思想動態👫🏼,提醒聯系二級單位存在的廉政風險和隱患。
6.承辦紀委交辦的其他聯系工作。
第十二條工作要求
1.原則上紀委委員每學期至少參加本人所聯系二級單位的一次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工作會議或活動。
2.在校紀委工作會上⚧,紀委委員應報告本學期開展工作的情況和所了解到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或意見。
3.紀委委員在工作中應帶頭執行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規定,依紀依法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聯系二級單位幹部、群眾的監督。
第六章 信訪舉報受理製度
第十三條摩臣2紀委通過來信、來訪🤵🏻♀️👨🏼⚕️、來電、網絡等渠道,受理針對摩臣2各級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以及申訴,按照紀檢相關規定的程序處理解決信訪舉報問題。紀委應針對不同的信訪舉報方式規範受理。
第十四條信訪舉報受理範圍
1.受理各級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問題的檢舉、控告;
2.依法應由紀委處理的各級黨組織、黨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
3.對摩臣2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的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紀委受理信訪舉報後,工作人員應做好信訪舉報信息的登記錄入工作🧢,製作來信來訪擬辦單,由承辦人提出初步擬辦意見後👨🍼,報紀委負責人審批。紀委負責人根據信件舉報件的重要性🤹🏿♀️、緊急程度或被反映人的管理權限💂🏼,呈報紀委書記閱批。紀委應嚴格遵守報告請示製度,對於重要信訪舉報及案件情況及時報告黨委和上級紀委。
第十六條信訪舉報件按照信息反映、轉辦、交辦、直接查辦、信訪監督等方式處理。信訪舉報承辦部門或單位應對信訪問題線索進行排查💕,並按照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和了結等五種方式規範處置。紀委應加強對轉辦🧫🚴🏿、交辦件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
第十七條信訪舉報事項的調查結果按照屬實、基本屬實、部分屬實🕵🏻♂️、失實等區分,並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了結、澄清、批評教育、提醒、誡勉、組織處理、黨紀處分、移送司法等處理。
第十八條信訪舉報件應按規定及時辦結😎,辦結遵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正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原則。辦結時應填寫信訪舉報辦結單,提交調查報告和其他證明材料。報送信訪舉報調查報告時,應經承辦部門或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簽署意見🛍。
第十九條對實名舉報的信訪舉報件🔤🫃,應按照“誰承辦🥄,誰回復”的原則回復信訪舉報人💦🙆🏽。對上級部門及領導批轉,要求上報查處結果的信訪舉報件,應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信訪舉報件辦結後,應按規定做好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歸檔要求文件齊全🚵🏼、隨時立卷🫴、及時歸檔🥰、長期保存。
第二十一條紀委應對信訪舉報有關數據進行規範統計🐛,定期分析摩臣2信訪舉報情況👨🏽💻,按規定向摩臣2黨委和上級部門報送統計報表🏊♂️。
第七章 紀檢幹部管理製度
第二十二條 工作要求
1.紀檢幹部要努力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規黨法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學習紀檢工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紀檢幹部的素質、理論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
2.紀檢幹部要嚴格遵守《上海市紀檢監察幹部八條嚴禁行為》🧑🏿🎓,有堅強的黨性和政治責任感,敢於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徇私情,秉公執法🐣。
3.堅持實事求是,堅持調查研究,走群眾路線,密切黨同廣大職工群眾的聯系🖐;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肅認真地做好紀檢工作。
4.模範遵守黨紀國法,依法依紀履行職責。嚴於律己👱🏼♂️、勤政廉政🌱,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起表率作用。
第二十三條 工作紀律
1.對重大問題🔮,必須經過紀委會議集體討論研究,個人不得擅自作出決定👩🏻🎤。
2.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泄露紀檢工作的秘密🤺,妥善保管案件線索🧑🏽🌾、調查和處理材料,不與無關人員談論和泄密案件查處的進展情況👨🏼🏫。
3.嚴格按辦案規定辦事🙋🏻➖,不接受與案件有關的當事部門或當事人的宴請、禮品及各類娛樂消費活動🤽🏽♂️。當與涉案人員存在親戚關系和利害關系時,要自覺回避。
4.紀檢幹部如違反紀檢工作的有關規定或黨的紀律,構成違紀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由相應的黨的紀檢機關查處✌️。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工作製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十五條 本工作製度與由摩臣2紀檢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