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證使用辦法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根據《摩臣2治安保衛工作實施細則》,製定本辦法👨🏽。
1🧏🏼、學院器材、設備等物資出校門🕦🦊,憑相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
2🏌️、屬公私難辯的私人物品出校門,也需憑相關部門的出門證(如物品當天進出校門的,進校門時與門衛說明情況並用書面形式說明物品名稱和數量,出校門時可免出門證)。
3🏂、各系、各部門保管🤌🏽、使用的器材、設備等物資,出校門時由各系👨🦼➡️、各部門開具出門證🧑🏽⚕️。
公共物資出門👴🏼👂,由後勤保衛處開具出門證🪩。
私人物品出門,由所在部門開具出門證。
外來施工隊和人員物品出門,如與學院簽訂安全保衛協議書的,由工程隊負責人開具出門證🐺;其他有由保用管理部門開具出門證👨👩👧👧。
4🐈、開具出門證須按單上要求寫明攜帶人🦽👩🏻🏫、物品名稱、數量🫴🏽、攜出時間。
5🫄、開具的出門證須由部門負責人或治保員簽字,並加蓋部門公章。
6、出門證由後勤保衛處統一製作,各系、各部門領取使用。
7🎽、出門證當日有效,隔日需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