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證使用辦法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根據《摩臣2治安保衛工作實施細則》➛,製定本辦法。
1👨👨👧、學院器材、設備等物資出校門,憑相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
2、屬公私難辯的私人物品出校門,也需憑相關部門的出門證(如物品當天進出校門的,進校門時與門衛說明情況並用書面形式說明物品名稱和數量,出校門時可免出門證)👌。
3🅾️、各系🥒、各部門保管⏮、使用的器材、設備等物資,出校門時由各系⚒🧑🧒、各部門開具出門證。
公共物資出門,由後勤保衛處開具出門證🙍。
私人物品出門,由所在部門開具出門證。
外來施工隊和人員物品出門🧙🏻♀️🤱🏽,如與學院簽訂安全保衛協議書的,由工程隊負責人開具出門證🥁;其他有由保用管理部門開具出門證🧖♂️。
4、開具出門證須按單上要求寫明攜帶人、物品名稱、數量🍨👇🏻、攜出時間。
5、開具的出門證須由部門負責人或治保員簽字,並加蓋部門公章。
6、出門證由後勤保衛處統一製作,各系、各部門領取使用。
7🦣、出門證當日有效👨🦼➡️,隔日需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