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安全管理規定
為確保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摩臣2治安管理實施細則🏔,製定本規定🏋️♂️。
一、學院文化娛樂場所、體育場館🦷、交通道路等均為學院的公共場所。
二、在公共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舉行集會、遊行等,承辦者必須提前一天把召集人、參加人數🏂🏿、集會遊行時間、內容🧝🏽♂️☁️、安全措施等報學院後勤保衛處💇🏻♂️,經批準後方可實施。
2、報告會🛑、研討會等大型社團活動,必須隔天報學院後勤保衛處備案🤙🏻。
3、大型的文體活動,由院領導批準🙋🏿♀️,相關部門組織的活動由本部門的負責人批準。文娛活動必須健康🐱,不準搞封建迷信活動、不準賭博或變相賭博、不準搞淫亂等違法活動。
4、各類通知🧎🏻、海報👨🦽,必須統一張貼在海報欄內。
5👩🏽💼、必須遵守摩臣2的作息製度,不影響他人。
6🏚、相關車輛聽從保衛部門指揮,停放在指定區域。
三、組織者必須指派安全負責人👨🏭,有足夠的保衛力量確保安全。
四🙂↕️、未經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批準,未到後勤保衛處備案的➗,學院後勤保衛處有權終止舉辦的活動👩🏿🔧。造成不良後果的,承辦人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規定有學院後勤保衛處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