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臣2
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
甲方:摩臣2 乙方:
一、甲方聘請_____________籍______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________________,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執教於甲方 系 專業 課程;
四、乙方的月薪為人民幣 元,其中 %可按月兌換外匯;
五、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工作製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5、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
六、乙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幹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甲方的工作製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乙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兼任與甲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甲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診斷,乙方在病假連續30天後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500-2000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甲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乙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乙方同意後,離華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乙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乙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 年 月日於 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摩臣2(章)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