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本校教職工辦理報銷業務🫷🏻,提高財務處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依據國家會計製度和我院實際情況,特製定報賬須知如下:
一、 本院教職工到財務處審核櫃臺報賬,必須攜帶報賬所需的全部原始憑證和經費使用手冊。
二👼🏼、在報賬前,經費使用人應按照經費用途🦸🏿♂️,並根據“一事一報”的原則,對相關報銷單據根據不同事由進行分類,填寫 “經費使用審批單”🥭。不得將單據不加區分地混在一張“經費使用審批單”內進行報賬。在“經費使用審批單”中,應詳細註明本次報賬的事由😕。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對每張“經費使用審批單”所列示的內容及所附報銷單據進行認真審核🏊🏼♀️,在確認“經費使用審批單”的內容準確無誤後,在部門負責人處簽字。
三、 各種發票→、收據、單證必須內容完整、票據合法、手續完備方能報賬✫。
1🤴🏿、 內容完整:各種發票、收據、單證必須寫清楚客戶名稱🏮、業務時間、物品名稱(或費用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必須正確、相符。對籠統以辦公用品🏨🕜,文具🦁,材料或以代碼冠名的發票,應附具有開票單位公章的物品明細清單。
2、 票據合法🙎🏻♀️👝:各種發票👯♀️、收據必須有稅務監製章(或財政監製章)🧑🏻🎨、簽發單位的公章,填製人和收款人的簽名🍫。特別提醒:2005年1月1日後所取得的發票必須為新版發票。
3、 手續完備:發票、收據👩🏿🚀、單證需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經辦人兩人以上簽字🌧。屬於固定資產範疇的物品必須到後勤保衛處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單價500元以上👸🏻,使用價值一年以上的物品);屬於裝修工程要報後勤保衛處審批🧕🏽。
四🧚♂️、各種發票、收據🏇、單證不慎遺失的,應當取得原出票單位票據存根聯或記賬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由本人寫出書面說明🦹🏼♀️,經所屬部門領導認可簽字並加蓋公章,再經財務處主管處長簽字審批後,可給予以報賬。
五🆕、 各種報賬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采用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凡金額塗改的一律要求重新填寫。對於各種憑證🗂🫳🏼、單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賬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