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任務)負責人:
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高教處關於開展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8年執行績效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現要求各項目(任務)負責人完成以下事項。
1、2018年度總結,內容包括2018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及建設成效🚪,結合績效采集要點闡述績效完成情況,經費使用情況等。
2、2018年績效數據👳🏽♀️,根據績效采集要點填報。見附表一🙎🏽♂️:可根據項目(任務)完成實際執行情況增設自定義績效數據,所有內容必須填寫🧚🏽♀️。
3、典型案例,2018年度經費預算超過20萬元的項目(任務)必須撰寫,其他項目(任務)有典型案例的歡迎提供🛕。案例要求思路清晰🧘🏼、舉措得當、成效顯著🥭👫、圖文並茂,數據詳細具有示範作用和推廣價值,每個典型案例字數控製在600字以內🏛。
以上材料務必於12月14日之前提交項目辦🟪,電子版以OA形式發送至項目辦孫新宇郵箱。
附件二:2.教育部績效采集要點.docx